译文
荆轲感激燕太子丹对自己的恩义,就暗藏匕首入秦劫持秦始皇,想以此来存续燕国,称霸诸侯。事情虽然没有成功,但也称得上是壮士。可惜他的智谋还不足以察知事情的变故和掌握好时机。秦始皇的政治理想,与齐桓公不同,曹沫劫持齐桓公能成功,荆轲刺秦王不成而被杀身,他们所遭遇的结果必然是这样的。当荆轲想驾着囚车劫持秦王往燕国的时候,儿童妇女尚且明白他不能做到,荆轲刺杀未果不是运气不佳,实在是当然之事。燕太子丹的想法,如果可以报秦王的仇,即使是燕国被攻占都不顾惜,何况美女的手呢?荆轲不明此理而担当刺秦王之事,实在是浅陋啊。
注释
燕太子丹传:史书无此传,当为小说《
这篇文章议论了太子丹使荆轲刺秦王一事。文章首先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前因后果,然后作者直接对此事发表议论,直言曹沫成功而荆轲失败,是由于时代不同的缘故;接着作者又举出荆轲“智谋不足”、不能“知变识机”的两个例子,用一个“陋”字,为荆轲的行为下了结论。文章写得平正从容,论理犀利精警,是翻案文章中的佳作。
前三句交代了荆轲行刺的原因和目的。荆轲之所以“函匕首入秦劫始皇”,是因为他“感燕丹之义”,目的是为了“存燕霸诸侯”,其结果却是“事不成”。行刺事件由激动人心的秘密策划开头,到令人沮丧的失败告终,整个过程是由高亢到低沉,而作者在叙述这个过程时,语调却有促有缓,有起有伏。急促
孟德者,神勇之退卒也。少而好山林,既为兵,不获如志。嘉祐中戍秦中,秦中多名山,德出其妻,以其子与人,而逃至华山下,以其衣易一刀十饼,携以入山,自念:“吾禁军也,今至此,擒亦死,无食亦死,遇虎狼毒蛇亦死,此三死者吾不复恤矣。”惟山之深者往焉,食其饼既尽,取草根木实食之。一日十病十愈,吐利胀懑无所不至。既数月,安之如食五谷,以此入山二年而不饥。然遇猛兽者数矣,亦辄不死。德之言曰:“凡猛兽类能识人气,未至百步辄伏而号,其声震山谷。德以不顾死,未尝为动。须臾,奋跃如将搏焉,不至十数步则止而坐,逡巡弭耳而去。试之前后如一。”
后至商州,不知其商州也,为候者所执。德自分死矣。知商州宋孝孙谓之曰:“吾视汝非恶人也,类有道者。”德具道本末,乃使为自告者置之秦州。张公安道适知秦州,德称病得除兵籍为民,至今往来诸山中,亦无他异能。
夫孟德可谓有道者也。世之君子皆有所顾,故有所慕,有所畏。慕与畏交于胸中未必用也,而其色见于面颜,人望而知之。故弱者见侮,强者见笑,未有特立于世者也。今孟德其中无所顾,其浩然之气发越于外,不自见而物见之矣。推此道也,虽列于天地可也,曾何猛兽之足道哉?
浙江之潮,天下之伟观也。自既望以至十八日为盛。方其远出海门,仅如银线;既而渐近,则玉城雪岭际天而来,大声如雷霆,震撼激射,吞天沃日,势极雄豪。杨诚斋诗云“海涌银为郭,江横玉系腰”者是也。
每岁京尹出浙江亭教阅水军,艨艟数百,分列两岸;既而尽奔腾分合五阵之势,并有乘骑弄旗标枪舞刀于水面者,如履平地。倏尔黄烟四起,人物略不相睹,水爆轰震,声如崩山。烟消波静,则一舸无迹,仅有“敌船”为火所焚,随波而逝。
吴儿善泅者数百,皆披发文身,手持十幅大彩旗,争先鼓勇,溯迎而上,出没于鲸波万仞中,腾身百变,而旗尾略不沾湿,以此夸能。
江干上下十余里间,珠翠罗绮溢目,车马塞途,饮食百物皆倍穹常时,而僦赁看幕,虽席地不容间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