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去年首经路过胡城县城,城里的百姓人人喊冤声。
到如今县官升官穿红袍,这红袍原是百姓血染成。
注释
胡城县:唐时县名,故城在今安徽省阜阳县西北。
县宰:县令。
朱绂(fú):系官印的红色丝带,然唐诗中多用以指绯衣。唐制五品服浅绯,四品服深绯。
生灵:生民。
题目是“再经胡城县”,诗人自然会由“再经”而想到“初经”。写“初经”的见闻,只从县民方面落墨,未提县宰;写“再经”的见闻,只从县宰方面着笔,未提县民,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。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“爱民如子”之类的自我标榜,那么读到“县民无口不冤声”,只能设想那“冤”来自别的方面,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;至于县宰呢,作为县民的“父母官”,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。读到“今来县宰加朱绂”,也准以为“县宰”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,然而出人意料的是,诗人在写了“初经”与“再经”的见闻之后,却对县宰的“朱绂”作出了“便是生灵血染成”的判断,这真是石破天惊,匪夷所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