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虞原文

  虞为博平令,治正推平,高尚纯朴,境内无盗贼,灾害不生。时郡县接壤,蝗虫为害,至博平界,飞过不入。

  虞让太尉,因荐卫尉赵谟、益州牧刘焉、豫州牧黄琬、南阳太守羊续,并任为公。

  幽州刺史刘虞,食不重肴,蓝缕绳履。

  虞之见杀,故常山相孙瑾、椽张逸、张瓚等忠义奋发,相与就虞,骂瓚极口,然后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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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树阴浓夏日长,楼台倒影入池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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