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诽谤法原文 译文

  汉宣帝诏群臣议武帝庙乐,夏候胜曰:“武帝竭民财力,奢泰亡度,天下虚耗,百姓流离,赤地数千里,亡德泽于民,不宜为立庙乐。”于是丞相、御史劾奏胜非议诏书,毁先帝,不道,遂下狱,系再更冬,会赦,乃得免。章帝时,孔僖、崔骃游太学,相与论武帝始为天子,崇信圣道,及后恣已,忘其前善。为邻房生告其诽谤先帝,刺讥当世,下吏受讯。僖以书自讼,乃勿问。元帝时,贾捐之论珠崖事曰:“武帝籍兵厉马,攘服夷狄,天下断狱万数,寇贼并起,军旅数发,父战死于前,子斗伤于后,女子乘亭障,孤儿号于道,老母寡妇饮泣巷哭,是皆廓也泰大、征伐不休之故也。”考三人所指武帝之失,捐之言最切,而三帝或罪或否,岂非夏候非议诏书,僖、骃诽谤,皆汉法所禁,如捐之直指其事,则在所不问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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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树阴浓夏日长,楼台倒影入池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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